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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冰又端来一个小碗,里面是用水泡着的藜麦,放在茶几上。
“啾啾。”
“嗯,不用谢。”
夏聆对这个善解人意又绅士的队长好感度直线上升,抱臂看着他把鸟引到干净的烟灰缸里,绳子拴在果盘上,后知后觉地发现他的耳朵形状奇特,尖尖窄窄的。
她曾经在新闻上看过,某个火灾幸存者整形后就成了精灵耳,料想队长也是类似,只是必然不好问他的伤心事。
喝完饮料,大家就去三楼的工作室干活了。
像上次小福说的那样,杜冰确实啥都不参与,只做前期工作和经营管理,偶尔作为乐队成员上场,直接弹小福那部分谱子,所以连练习都不用怎么练,听几次就行了。
团队工作的氛围很棒,三个人都非常专业,也耐心,有很多夏聆不懂的术语会细细地教。只过了一个小时,她就和他们完全混熟了,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。
从国外带回来的民谣很好听,小福清唱了一遍,夏聆又被他的嗓音给迷住了,竖起大拇指夸他。
“我嘛,也就是唱着玩玩,要真碰上专业的,也得甘拜下风。”他眯着细长的桃花眼说道。
“这首曲子难度这么大,歌词也拗口,除了原创作曲家,谁还能比你唱得更好?”
邦妮捂着嘴笑,遮住两颗大门牙:“你可以训练你的小鸟唱,玄凤很会唱歌的。”
她开个玩笑而已,夏聆却不知怎么想起了程玄,要是他来唱……
“不过说真的,”她十分放松地把腿架上茶几,“我前阵子认识了一个校友,他的声音……很难形容,听过就会永遠记得,技巧也顶尖,要是他能来咱们乐队合作,无论是唱歌还是弹吉他,录个视频,肯定能火遍全网!”
小福受伤地捂住心口,泫然欲泣:“这么快就抛弃我了……我哪比得上人家有种族优势?”
“我校友是中国人呀,姓程。”夏聆不解。
小福张开嘴,安迪把他挤到一边:“上次有个喀麦隆黑人唱rap,把这家伙比下去了,他一直记在心里呢。你一提比他强的,他立马就想到黑人。”
邦妮也说:“亲爱的,你不会失业的,我觉得你的钢管舞天下第一,上了杆子找不出比你更骚的。你跳给小夏看,我保证她魂都要被你勾走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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